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4]32号)和《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校园网络管理工作的意见》(教社政[2004]17号)“高校要根据国家互联网管理的有关法规,切实抓好校园网站的登记、备案工作,落实用户实名登记制度,加强校内网站与网络用户的统一归口管理。要按照IP地址管理办法,建立IP地址使用信息数据库和IP地址分配使用逐级责任制”的要求,经校务会研究,学校将全面实行校园网实名制上网,凡通过校园网登陆互联网的校属各单位、全校师生员工,均须注册办理网络帐号并进行身份信息的确认备案。现所有个人办公电脑资料已录入数据库,为做好实名制上网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房、多媒体教室及学生用机等公用电脑网络帐号申请程序
由各部门信息员或指定专人在9月20日之前按下列程序统一办理上网帐号:
1.下载《校园网实名帐号申请表》与《账号组附表》并按要求填写。
2.将申请表及附表发到指定电子邮箱(sul800@163.com,信件名为“XX单位入网申请表”)。
3.将申请表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2份)交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网络管理科复核,其中1份存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网络管理科办理帐号、开通网络、存档备案,1份返回各单位留存。
办理过程中,如有不明事项,请咨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网络管理科,电话7186022,电子邮箱:sul80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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